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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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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

临夏回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上游,甘肃省中部西南面,东临洮河与定西地区相望,西倚巍峨雄壮的积石山与青海省毗邻,南靠奇峻翠秀的太子山与甘南藏族自治州搭界,北濒湟水与兰州市接壤,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临夏自治州大部分地区属温带半干旱气候,西南部山区高寒阴湿,东北部干旱,河谷平川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气候适宜。年平均气温6.3℃,最高气温32.5℃,最低气温零下27.8℃,年平均降雨量537毫米,蒸发量1198至1745毫米,日照时数2572.3小时,无霜期137天。临夏历史悠久。是远古人类生息繁衍地之一。五千年前就有先民居住生活。两千年前秦汉王朝就设县、置州、建郡,古称抱罕,后改导河、河州,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古丝绸之路南道之要冲唐番古道之重镇,茶马互市之中心,是明代著名的四大茶马司之一,有“河湟雄镇”之称。临夏内山谷多,平地少,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递降,呈倾斜盆地状态,平均海拔2000米。临夏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独特,古迹名胜和人文景观众多,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以“马家窑文化”为代表的各类文化遗产星罗棋布,“半山文化”、“齐家文化”因最早在临夏发现而命名。中国历史博物馆里珍藏的国宝“彩陶王”也出土于临夏,故河州又有中国“彩陶之乡”的美誉。驰名中外的炳灵寺石窟是沿古丝绸之路寻胜访古的旅游热点之一。碧波万顷,灿若明珠的刘家峡水库是西北内陆最大的水库,素有“高峡平湖”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