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上游,甘肃省中部西南面,东临洮河与定西地区相望,西倚巍峨雄壮的积石山与青海省毗邻,南靠奇峻翠秀的太子山与甘南藏族自治州搭界,北濒湟水与兰州市接壤,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临夏自治州大部分地区属温带半干旱气候,西南部山区高寒阴湿,东北部干旱,河谷平川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气候适宜。年平均气温6.3℃,最高气温32.5℃,最低气温零下27.8℃,年平均降雨量537毫米,蒸发量1198至1745毫米,日照时数2572.3小时,无霜期137天。临夏历史悠久。是远古人类生息繁衍地之一。五千年前就有先民居住生活。两千年前秦汉王朝就设县、置州、建郡,古称抱罕,后改导河、河州,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古丝绸之路南道之要冲唐番古道之重镇,茶马互市之中心,是明代著名的四大茶马司之一,有“河湟雄镇”之称。临夏内山谷多,平地少,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由西南向东北递降,呈倾斜盆地状态,平均海拔2000米。临夏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独特,古迹名胜和人文景观众多,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以“马家窑文化”为代表的各类文化遗产星罗棋布,“半山文化”、“齐家文化”因最早在临夏发现而命名。中国历史博物馆里珍藏的国宝“彩陶王”也出土于临夏,故河州又有中国“彩陶之乡”的美誉。驰名中外的炳灵寺石窟是沿古丝绸之路寻胜访古的旅游热点之一。碧波万顷,灿若明珠的刘家峡水库是西北内陆最大的水库,素有“高峡平湖”之称。
临夏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